各二级学院:
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国家教育资助。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文件精神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26年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
2.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学校就读的学生(含入学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3.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4.下列学生不享受以上国家资助:
(1)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或部分学费的学生;
(2)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二、资助项目
(一)学费补偿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学费补偿标准为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
(二)学费减免
1.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2.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减免的标准为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减免。
(三)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按学期发放。
三、申请材料
(一)系统申报
申请者本人在“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中注册登记,填写《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含表Ⅰ、表Ⅱ)
(二)学费补偿:
一次性申请、一次性发放
1.征兵办公室审核盖章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原件(征兵网在线填写,正反面打印,需贴1寸/2寸证件照)
2.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毕业生请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5.银行卡复印件(具体到支行信息)。
(三)学费减免:
一次性申请、逐年减免
1.征兵办公室审核盖章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原件(征兵网在线填写、单面打印);
2.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注:所有材料由学生本人或委托人提交至各二级学院,审核无误后统一报送至行政楼一楼108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1582314627
学生工作处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