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工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做好学校勤工助学工作,现就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岗位需求报送事项通知如下:
一、勤工助学设岗原则
1.勤工助学岗位设置须本着实事求是和“按需设岗,分工明确”的原则,确保岗位设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2.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旨在帮助在校贫困学生缓解经济困难,是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践育人的重要载体。勤工助学岗位应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学生成长成才。
3.各学院、各部门在教职工工作量满负荷的情况下方可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一般在学期初申请),临时用工可根据实际在需要用工前申请,用工申请均须经过主管部门同意、人事处审批、资助中心审批并确定勤工助学人数。
4.各用工部门在用工期间,其原勤工助学学生因故不再工作,需第一时间告知资助中心,并发送用工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人事处审批、资助中心审批后再次招募。若未经审批私自用工,相关酬金将不予发放。
5.每个部门请指定老师,进行该部门勤工助学工作对接。请仔细阅读《best365官方网站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按要求报送需求和用工。
二、勤工助学岗位需求报送及招聘流程
1.请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梳理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岗位需求,并按要求填报拟发布的岗位信息。岗位申请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按流程完成主管部门同意、人事处审批后,报送至资助中心。
2.学生资助中心对经人事处审批通过的岗位进行最终审核确定后,在网上公开进行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岗位的招募。
3.用工部门进行招募面试,用工部门对面试通过学生试用一周后确定录用名单。用工部门在确定最终录用名单后,请将《best365官方网站勤工助学人员录用备案表》报至资助中心汇总备案(用于酬金发放核对,如无备案则不发放酬金)。
4.学生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活动,用工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勤工助学学生岗前安全教育和工作考核。
三、勤工助学招聘录用要求
1.为鼓励学生自强自立,各用工部门在岗位设置无特殊要求的前提下,应优先考虑录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等条件下,贫困生予以优先录用。
2.各用工部门不得让学生从事危险性的、有害身心健康的、不便于或不适合学生参与的工作,不能占用学生上课和考试时间从事勤工助学(工作量每周不得安排超过8小时,期末迎考阶段不再安排学生用工)。
3.学生每月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总计不超过40小时。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酬,每月酬金原则上不超过400元,特殊岗位不超过450元。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标准为每小时12元,每月酬金原则上不超过400元。同时,学生每月不得同时参加固定岗位与临时岗位。
4.临时用工是临时所用,针对特殊事项特殊时间,需提前申请审批。若未审批,不予结算酬金。注:每月酬金请各位老师严格按照实际工作时长签发。
联系人:季老师,联系电话:0515-82314627
附件:
1.《best365官方网站勤工助学设岗申请表》
2.《best365官方网站勤工助学用工人员录用备案表》
best365官方网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3月5日